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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对加热式菸品管理方式

人民财经网  2021-07-19 09:42:57 阅读:
核心提示:

  南非对加热式菸草仍依现有法规管理,尚未订定专法规范,目前仅南非卫生部于107年5月公告「菸品及电子传输系统管理法草案」(Draft Control of Tobacco Products and Electornic Devlivery System Bill, 2018)邀请公众评论,该法明文将加热式菸草及电子加热器等纳入管理,惟该法迄未送国会审议。
  目前南非卫生部依据「1993年菸品管制法」(Tobacco Products Control Act, 1993) 第1条第14项规定将加热式菸草纳入管理,该法第3条并规定香菸包装应标示有害物质及警语,该法另授权南非卫生部订定「非易著火性菸品生产检验标准规则」(Regulations Relating to the Standards for Manufacturing of Reduced Ignition Propensicy(RIP) Cigarettes)(如附件2),该规则除规定相关检验标准、方式,另明定任何人不得进口、贩卖、兜售未经检验合格之菸品,并未就有效日期等进行规范。
  南非国家税务局(South Africa Revenue Service, SARS)对香菸、菸斗、雪茄及菸丝或其替代品课徵货物税,菸品製造商须向SARS申请工厂及仓库许可证,各产线包装机械应设置标准机台(Product Counter)计算产量,以核实课税,并未就有效日期等进行规范。
  另外国旅客抵达南非国际机场个人携带香菸、雪茄或其替代品上限为1,000支香菸/2公斤,免税量为每人200支香菸、20支雪茄、捲菸及菸斗用菸丝合计不超过250公克(航班机组员不受以上限制)。
  至于个人邮寄菸品进入南非,香菸、雪茄或其替代品上限为1,000支香菸/2公斤,水烟、菸斗或捲菸用菸丝则须申请南非农业部许可证后始得允许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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