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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政府公告与电商相关之消费者保护法

人民财经网  2020-08-07 07:44:2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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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政府公报于本年7月24日公告Consumer Protection (Consumer Commission Procedure) Regulations, 2020、Consumer Protection (E-Commerce) Rules, 2020及Consumer Protection (Mediation) Regulations, 2020,上述3个消费者保护法规自公告日起正式生效,其中电商及消保部分内容如下:

  新法之执法单位:依法成立中央消费者保护局(Central Consumer Protection Authority, CCPA)主管负责消费者保护之申诉案件调查、授权可强制要求危险商品及务务下架及回收产品、禁止业者不公平交易及误导不实行销广告、针对违法产品製造商与代言人及广告商给予行政处分。

  新增电商相关规范:新实施之Consumer Protection (E-Commerce) Rules, 2020,强制要求电商业者提供消费者有关产品原产地、退货、退款、保固、出送货、付款方式、赔偿机制、交易拒付等资讯,以利消费者选择或决定购买行为或订定购买契约行为;电商业者需于接获消费者申诉的48小时内予以受理,并于消费收据开立日起的1个月内予以解决;销售商针对具有瑕疵、迟交或与平台所列资讯不符之产品及服务,不得拒绝消费者退货或拒绝退款,禁止电商业者藉此收取非法利润或费用。

  产品及服务责任归属:产品製造商或销售商及服务供应商应负法律责任,例如製造瑕疵、设计瑕疵、不符製造规格、无法提供保固、无法提供正确之操作使用资讯、服务缺失等。

  伪造品製造商的罚则:初犯者最高可被判决吊销营业执照2年,再犯或累犯者则予以永久吊销营业执照

  争端调解的替代机制:除法律诉讼外,消费者申诉案件倘获两肇同意,可由消费者保护委员会(Consumer Commission)成立专案小组进行调停解,倘调解顺利完成,双方皆不得对调解结果再提出上诉。

  简化争端裁决程序:新法使印度地方各州及州内各区之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对于案件有更多自主权,消费者可于线上或向居所辖区内之委员会提出申诉,另倘申诉案无法于21日内顺利解决,委员会可安排视讯听证会。

  其他相关法规:根据消费争端解决委员会法则(Consumer Disputes Redressal Commission Rules),50万卢比(1美元约兑75卢比)以内的申诉案件都可被免费受理;倘案件之消费者身分不明,赔偿款项将充公至消费者福利基金(Consumer Welfare Fund, CWF);地方各州之委员会须于每季向中央政府提报任用人员职缺、任用、未结案件及其他资讯;另根据中央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法则(Central Consumer Protection Council Rules),将成立劝导性质之中央消费者保护委员会(CCPC),由印度消费者事务、粮食暨公共配发部内阁部长(Union Minister)担任主席,该部负责政务部长(Minister of State)担任副主席,并由34位来自各领域的专家担任委员,任期3年,此外,印度北部、南部、东部、西部及东北部各区,每区限制2州消费者事务部部长可代表出席CCPC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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