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澳洲-印尼全面经济伙伴协定」(IA-CEPA)将于本(2020)年7月5日正式生效事
一、 澳洲外贸部(DFAT)顷发布新闻指出,澳方已接获印方有关完成「澳洲-印尼全面经济伙伴协定」(IA-CEPA)批准程序之正式通知,该协定将于本年7月5日正式生效实施(注:查澳洲于2019年12月18日完成IA-CEPA之批准程序,IA-CEPA于双方接获相互完成批准程序之通知60日后生效)。
二、 澳洲贸易、观光暨投资部长Simon Birmingham表示,渠与印尼贸长Agus Suparmanto进行讨论,双方同表欢迎并肯 定本年7月5日「澳洲-印尼全面经济伙伴协定」(IA-CEPA)生效实施后将创造具体效益。与印方建立贸易协定係澳洲政府长远目标,并将加强双方策略伙伴关係,IA-CEPA亦係印方截至目前签署最全面性之贸易协定,面对新冠肺炎疫情(COVID-19)引发之经济压力,IA-CEPA在未来经济复甦阶段将有助刺激经济成长与投资机会。
三、澳洲-印尼全面经济伙伴协定于2012年9月在印尼雅加达启动谈判,双方在东协-澳纽自由贸易协定(AANZFTA)之基础上,深化贸易、投资与经济合作关係。历经多年谈判,双方于2019年3月4日在印尼雅加达进行签署。
四、澳洲-印尼全面经济伙伴协定(IA-CEPA)涵盖货品贸易、服务业贸易、电子商务及投资等全面性FTA之章节,具体内容包括:
(一) 货品贸易:
1. 现行「澳纽-东协自由贸易协定」(AANZFTA)涵盖85%澳洲货品出口印尼免关税,IA-CEPA将进一步提升99%
澳洲货品出口印尼免关税,另印方保证自动签发特定澳洲产品之进口许可,如活体牲畜、冷冻牛肉、羊肉、穀
物饲料、热轧钢捲、柑橘产品、胡萝卜及马铃薯。澳方则自协定生效日起,全面免除印方产品出口至澳洲之关
税。
2. 澳方首度于对外贸易协定加入非关税措施专章,并成立双边合作机制,检视排除非关税措施。
(二) 服务业贸易:
1. IA-CEPA主要以促进印澳投资合作机会,确保澳洲业者进入印尼服务业市场,包括教育、观光、电信、医疗、
高龄照护与矿业服务业等。
2. 印方同意澳洲技职教育服务业、矿业与其相关服务业、医疗院所与院内病理、护理、专科医师与牙医诊所服务
业、高龄照护服务业、电信服务业、观光相关之餐厅、咖啡馆、酒吧与旅游谘询服务业、专业服务业之建筑师
都市规画、工程师与测量服务业、营建服务业、水资源管理服务业及交通服务业之高速公路、桥梁、隧道与停
车服务业等至印尼投资持股比率均提高至67%。另澳洲至印尼投资三、四与五星级饭店服务业之持股比率提高
至100%且无区域限制,澳洲至印尼投资发电厂(10 megawatts以上)持股比率放宽至95%,石油天然气开採平
台营建持股比率75%,地热发电厂与相关探勘、鑽探营运及离岸石油天然气鑽探投资持股比率51%。
(三)、电子商务:双方承诺资料跨境流通(无资料在地储存强制规定),澳洲隐私法与电子医疗纪录则不在前揭资料跨境
流通之内。双方承诺支持电子签章与数位化贸易管理文件,促进电子贸易便捷化,共同协助中小企业克服使用
电商障碍、分享电商法规与政策资讯并鼓励私部门发展强化电商之自主管理并共同强化网路安全合作。
(四)、 投资:IA-CEPA包含ISDS条款,保障投资人权益,仅限投资人主张IA-CEPA之投资章双方承诺事项之权益,保
留双方政府维护公共利益之权利,纳入现代化程序防卫机制俾使投资人主张权益与政府保护公共利益间可取得
平衡。
五、 查印尼为澳洲第13大贸易伙伴,2018-19财政年度印澳双边贸易总额计达178亿澳元(占总出口2.0%),澳洲主要出口 印尼产品包括:煤矿、牲口、麦及原油等,另澳洲主要自印尼进口原油、精炼石油、菸草及萤幕投影机与电视等。澳洲对印尼直接外人投资累计至2018年达56.3亿澳元,印尼对澳洲投资累计至2018年达10.7亿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