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污染防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人民财经网
2020-06-29 10: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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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公告,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施行相当于欧洲Ⅱ号标准的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国2标准,新标准的施行标志着我国机动车污染防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自2004年7月1日起,全部新定型轻型车有必要符合国2标准,并接连对抵达相当于欧洲Ⅰ号标准的国1标准轻型车型式核准的申报和核准。一同自同日起,现已过核准定型抵达“国1标准”型式核准的轻型车,各个机动车出产企业应在2005年6月30近年一年的过渡期内合理组织制作、进口计划,确保2005年6月30近年接连制作、进口该类车。自2005年7月1日起,接连抵达“国1标准”轻型车的出售和注册挂号。为确保全部新制作、进口的符合“国2标准”的轻型车抵达环保出产共同性要求,企业应树立和完善环保出产共同性自查原则。国家环保总局将组织对机动车出产企业的环保共同性和耐久性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矩的企业将要求期限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规矩的,撤消该车型的合格车型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