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政府颁布石棉新禁令年底生效
加拿大环境及气候变化部表示,石棉会带来致命疾病,如肺病、间皮瘤及肺癌等,因此,加国将全面禁止石棉及包含石棉产品。日前加拿大联邦政府宣布,本(2018)年12月30日针对石棉及其相关产品正式实施新法规,包括进出口、贩售及製造等,严禁所有新的石棉及含有石棉产品进入加国市场。
然而,据加国媒体报导,最后正式生效之石棉禁令仍较联邦政府最初提出修订案大打折扣,军用、核用和氯硷化工厂仍不受新规限制,仍可继续用数年。
例如加拿大军方和核能行业2022年底前,仍可继续採购、进口和使用石棉製品,前提是无石棉替代方案或从技术上不可行,或从经济上考量替代方案成本太贵。此外,加拿大驻外部队,仍可继续採购、进口和使用含石棉之军事设备。而氯硷化工行业从原来提出的2025年全面禁用石棉,改为推迟到2029年底全面禁用。
现有道路基础设施中或石棉矿区重建再利用石棉,在最后修订中也享受豁免,且无限期豁免。环保设施和健康保护设施中,仍可使用石棉或含石棉产品,前提是无法找到其它技术替代,或从经济上考量替代方案成本太贵,且只许可1年。
有关禁止使用石棉或含有石棉产品概要如下:
● 自1987年起,世卫组织癌症研究组织发表声明证实石棉是人类致癌物。
● 报告发现,石棉使用高峰期,在全球曾有高达3,000种之应用。
● 加国禁止石棉新法例,并不适用于开採石棉留下的残留物。然而,该些残留物,在未获省级政府批淮下,严禁售卖作建筑或美化园林用途。同时,该些残留物亦不能製成物品出售。採石棉留下的残留物已在2011年被加拿大政府取缔。
● 对于现有在屋宇外牆、机械、汽车使用的石棉,或含有石棉成份的产品所带来的风险,三级政府已有监管法例。没有明显证据显示,在密封环境及在良好状态下,石棉纤维会构成健康风险。
● 对于现有任何含有石棉成份的产品存货,仍可以出售及出口,但在新法例下,尚未安装的则禁止继续使用。
● 目前沿用的石棉产品法是依据加拿大消费者产品安全法制定,未来取而代之的新法将更具全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