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研拟「辅导革新成长之政府採购革新方案」
韩国企划财政部国库局契约制度课发布新闻表示,韩国副总理金东渊于本(106)年12月11日召开「扩大经济之跨部会部长会议」并公布「辅导革新成长之政府採购革新方案」。2016年韩国政府採购金额为117兆韩元,占GDP7.1%,盼透过改革政府採购制度,达到辅导创业、创投公司、中小企业及开拓新市场,优待社会型经济企业及保护劳工权益,以及巩固分包及地区业者之共生成长基础,达成营造公平之投标制度等目标。相关方案简译如次:
(一)促进革新成长:废止小型契约2.1亿韩元以下之上限及物品採购最低标之作法,另为减轻微型企业投标之费用及简化投标程序,实施线上上传投标构想建议书及营业实绩证明文件,辅导创业及创投公司参与投标市场。确保创业及创投企业之初期市场及成长基础,採用统一採购产品制度,以及解除创业及创投公司间之竞争限制(未达1亿韩元之物品及劳务)。另为辅导优良技术企业成长,活化技术竞争,推行採购革新物品之投标制度,并改善优良研发成果之非限制性採购契约条件。
(二)实现社会价值:导正参与政府採购企业之社会价值,加强审查社会性责任,并优待对雇用弱势阶层之社会企业之评分。强制投标企业核估劳务服务预算参考市场工资,督促及随时依市场工资连动调整,以及釐清发包机关确实核发劳务工资之管理责任等。另对违反最低工资等企业给予减分或限制投标。
(三)促进公平之投标制度:为保护分包及地区性业者,加强得标人之公平交易评估、扩大执行公务之专业公协会法人之地区限制投标对象范围(自未满7亿韩元之公社调整至未满10亿韩元之公社);为防止上述公协会等行政法人低价转包,提高外包货款适性之评估效益。并为提高发包机关及签约人之契约公平性,调低延迟偿还率20%至30%,并引进延迟偿还上限制度(签约金额之30%)等。
该部表示,为实施相关政府採购革新方案,将儘速修订法规条例,相关施行令及施行细则将于本年12月立法预告并于明(107)年初实施,法律修订草案则于本年12月立法预告后,预订于明年3月提送国会审查。未来亦将持续改善及革新相关法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