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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常识产权战略将以企业为主体

人民财经网  2017-11-09 10:46:33 阅读:
核心提示:

 

  为什么国家搞了科技立异战略之后,还要再拟定并行的常识产权战略?对此,张勤的解说是,科技立异的重要含义都被遍及承受,可是常识产权,包含企业、政府官员、社会公众乃至科技人员知道还非常淡漠。依据调查,90%以上的中小企业从来没有请求过专利,70%—80%的大型企业从来没有请求过专利。

  据介绍,我国设立了许多科研安排,但请求常识产权的局势却不容乐观;而在绝大多数企业,乃至没有专门办理常识产权的安排,与国外比照,反差非常大,高校的常识产权也是一样。张勤指出,以清华大学为例,他们专门办理常识产权的人员只需几个人,而与清华大学在人数上对等规划的法国巴黎大学却是30个人运营校园的常识产权。

  针对企业界对常识产权知道的误区,张勤侧重指出,不要以为自己的发明发明就享有自主常识产权,依照常识产权法令法规,不是施行谁发明谁具有的准则,而是依照法令法定颁发或者说法令创设的权力,有必要契合有关的规则才具有这项权力,专利就是施行先请求准则。

  依据张勤列出的一组数据,可以发现我们在常识产权战略方面存在着的问题,2004年,国家常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70%是国外的,国内30%里头又有适当一部分是外资企业。这说明我国企业在维护常识产权方面知道淡漠。

  张勤最终指出,世界的压力和国内的需求都使得我们有必要对我们国家现行的常识产权准则,包含法令法规方针和法令系统、办理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整理,找出其间欠缺的问题,规划方案加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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