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拟修订个人所得税法
人民财经网
2017-08-28 06: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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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财政部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有关修订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含其他各项税法)草案记者会,据该部赋税司范司长延施(Pham Dinh Thi)于会中表示,为执行总理核淮之2011年至2020年租税改革计画,同时为简化纳税人计算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该部已草拟个人所得税修订案,其中将现行应课个人所得税累进式税率表的7级课税所得减少至5级课税所得如下:
第1课税级:每月所得至1,000越盾者,课税率为5%。
第2课税级:每月所得1,000越盾以上至3,000万越盾者,课税率为10%。
第3课税级:每月所得3,000越盾以上至5,000万越盾者,课税率为15%。
第4课税级:每月所得5,000越盾以上至8,000万越盾者,课税率为28%。
第5课税级:每月所得8,000越盾以上者,课税率为35%。
范司长续称,越南财政部亦将建议修订个人所得税中奖所得税率,以累进式课徵个人所得税,对于中奖500万越盾以内所得者,课徵10%个人所得税;500万盾以上至1,000万盾课徵20%;1,000万越盾以上则课徵30%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