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通过「大、中小企业相生合作促进法」遏止大企业掠夺中小企业从事行业
人民财经网
2017-02-28 09: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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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国会于本(106)年2月22日通过韩国产业通商资源委员会为遏止大企业布局中小企业从事商业活动领域修订「大、中小企业相生合作促进法」法案。当日产业通商资源委员会审查通过之法案计46件。
据悉,韩国自2006年停止实施「中小企业传统业种制度」后,由民间「同伴(winwingrowth)成长委员会」选定适合中小企业从事行业,迄今已指定泡菜及豆腐等56项製造业及西点店等18项服务业种,规劝大企业主于3年内自制经营该等业种。据新通过之「相生法」,授权韩国中小企业厅劝导大企业主于6年内转让、退出及缩编相关行业,并停止其经营扩张等,未来将可由韩国政府直接指定适合业种。倘有不依韩国中小企业厅颁布之调整业务命令者,将提高现行法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1亿5,000万韩元以下之罚锾改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3亿韩元以下罚锾,未提交相关资料者亦得科以1,000万韩元以下之罚锾。
另过去并未明确规范中小企业团体向「同伴成长委员会」提出申请设立行业别保护之期限,致利害关系人间相互对立或审查进展缓慢等。爰新通过之「相生法」明确规范审查期限为1年,倘有1年内无法决议者,可迳向中小企业厅直接申请指定为适合业种。据瞭解,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周亨焕对该法表示反对立场,指出美国等主要贸易伙伴已对「行业限定」表示异议,忧虑将引发贸易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