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加拉瓜2017年修订多项赋税规定
人民财经网
2017-02-03 1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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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加拉瓜2017年修订多项税费项目,包括调高社会保险费雇主负担比率、调高缴税大户年收入下限、调高所得税最高扣除额及移转订价法令生效等。
社会保险费方面,2017年起雇主分摊比率调增0.5%至19%,此为2014年起连续4年调整,以减少社保局之赤字,尼政府估计4年累计调整雇主分摊比率3%,可增加社保局收入42.29亿尼币(约1.44亿美元),然而尼政府估计社保局2016年亏损逾11亿尼币。目前尼国雇主、员工及政府依投资薪资之19%、6.25%及0.25%比例分担社保费。
尼国国税局(DGI)自2017年1月17日将缴税大户(Gran Contribuyente,包括自然人及法人)年收入下限自6,000万尼币(2007年修订标准时约205万美元)提高至1亿6,000万尼币(目前约559万美元),并适用2016年收入申报,成为缴税大户可免按月扣缴2%之收入,而改于年底统一申报所得税,故DGI此举有助按月徵税,稳定财政收入。
尼国822号法令税法第21条规定,2014年起教育、医疗及专业服务(如律师费)之25%得列所得税之扣除额,上限5,000尼币,并逐年提高5,000尼币至2017年为止,2017年该额度提高至20,000尼币,然而因手续繁琐,民众较少使用此项福利。
尼国税法第303条规定,企业移转订价制度(跨国企业运用高低估售价及成本,调整损益进而避税)将于2017年6月30日实施,然而依据拉美各国经验,及尼国政府及企业界准备不足情形而言,专家预期将延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