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九州电力公司玄海核电厂第3、4号机组符合日本核电厂新规制基准安全审查
1.据日本经济新闻、电气新闻2017年1月19日及读卖新闻晚报1月18日报导,日本原子力规制委员会于1月18日例行会议正式决定,位于佐贺县玄海钉的九州电力公司玄海核电厂第3、4号机组符合日本核电厂新规制基准之安全审查,若进展顺利,预计今夏以后重启运转。九州电力公司系于2013年7月就本案向日本原子力规制委员会申请安全审查,当初设定该厂地震最大摇晃程度为540加尔(注:加尔是加速度单位),海啸最高为3公尺,然日本原子力规制委员会认为,上述设定太过宽鬆,因此各调整为620加尔及4公尺。
2.日本原子力规制委员会于去(2016)年11月认为玄海核电厂第3、4号机组符合日本核电厂新规制基准,并向大众募集相关意见,虽有4,200则意见反映对地震等悬念,然委员会判断并无适合性问题。今后本案焦点为安全对策有关的机器详细设计等工事计画的认可,以及当地可否同意重启运转,因有如日本关西电力公司高滨核电厂第三、四号机组于重启运转后,遭法院裁决停机之例,故玄海核电厂第3、4号机组能否顺利重启运转,仍有不透明之处。即便重启运转亦有待处理课题,该厂保管已使用核燃料的燃料池,据估约5年将溢满,九州电力公司考虑变更核燃料配置,以增加保管量,然恐无法获得原子力规制委员会认可。
3.九州电力公司表示,今后将续全力处理工事计画认可、保安规定变更认可、使用前检查等,同时认真推动促使理解及获取当地同意重启运转等相关活动。佐贺县知事山口祥义对本案之基本立场为容许玄海核电厂第3、4号机组重启运转,但强调为需获地方同意,并广泛听取各界意见,该县于去(2016)年底由县内各界代表及专家组成第三者委员会,并将基于第三者委员会、县议会讨论、县内首长意见对本案作出判断。
4.另方面,核电厂30公里范围内的伊方里市及长崎县?崎市则反对重启运转。核电厂所在地的玄海钉长岸本英雄则表示,即便该厂于2月即重启运转亦表同意,一向对重启运转持积极态度的岸本钉长盼县方及早作出判断。
5.日本政府记取2011年3月11日东日本大震灾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厂事故的教训,于2013年制定核电厂运转新规制基准,依新基准申请安全审查的日本核电厂目前共16厂计26座机组,玄海核电厂第3、4号机组系实行新规制基准后获审查合格的第5个核电厂及第9、10座机组,之前已获安全审查通过之核电厂有:(一)位于鹿儿岛县的九州电力公司川内核电厂第1、2号机组、(二)位于福井县的关西电力公司高滨核电厂第1~4号机组、(三)位于福井县的关西电力公司美滨核电厂第3号机组、(四)位于爱媛县的四国电力公司伊方核电厂第3号机组。上述审查合格10座机组中,均系加压水型机组,此型机组在西日本地区较多。另方面,与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1核电厂同型的沸腾水型机组则迄未获审合格。
6.日本目前仅有位于鹿儿岛县的九州电力公司川内核电厂第1号机组及位于爱媛县的四国电力公司伊方核电厂第3号机组等两座运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