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
人民财经网
2016-10-25 08: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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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中国大陆商务部于2016年10月8日发布《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并表示该办法自同日起实施。
中国大陆第12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前于2016年9月3日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国大陆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将不涉及大陆规定实施进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为落实上述《决定》要求,中国大陆发改委及商务部于2016年10月8日发布2016年第22号公告,规定外商投资进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限制类和禁止类,以及鼓励类中有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外资併购设立企业及变更者,则按目前规定执行。盼推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管理改革,并配套施行相关措施,进一步提高投资便捷化程度,优化营商环境。
中国大陆发改委表示将会同商务部等部会展开《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工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营造开放、透明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