焕新之鉴的“枫桥经验”
作为连任3届的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再次递交了关于《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建议。
赵林中告诉记者,类似这个题目,他曾提过两次。“我这样多次提并不是要制造什么新闻效应,也不是觉得党和政府不够重视,而是觉得是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有提的价值和必要。”
据赵林中介绍,1963年,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上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不断发展,由“发动和依靠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发展为具有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新经验,成为新时期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
在“枫桥经验”的发源地诸暨枫桥镇,各居委会、村,甚至在一些重点企业都建立了调解组织。近5年来,枫桥镇共发生民间纠纷1554起,调处成功1511起,调处成功率达97.2%,其中80%的纠纷在村一级就得到解决。5年来,枫桥镇帮扶的200多名刑满释放人员中,绝大部分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改好率达99.15%。枫桥镇还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推出新的管理模式。如今的枫桥,矛盾少、治安好、社会稳定和谐,刑事发案率一直控制在万分之十二以内,多年没有发生过群体性突发事件,经济繁荣,人民富裕,成为浙江省的百强乡镇。
另据赵林中介绍,他所在的富润控股集团多年来一直在企业深化创新“枫桥经验”,制订了《富润集团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关注企业军转干部、复退转军人、困难弱势职工这些特殊层面,建立困难职工基金会等。遵循“大改革”“小震动”、“热问题”“冷处理”、“无情改革,有情操作”的实事求是改革原则,坚持以经济发展的成果凝聚人心的理念,促进了企业的安定团结,使企业与社会统筹、协调、和谐发展,使国有企业改革“软着陆”。
党的十大报告中提出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赵林中说,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仍然不少。前进中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关键是要发现早、化解好,善于用发展的思路、创新的办法去解决。
“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维护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一项艰巨任务,也是一个重大课题。”赵林中说,“枫桥经验”的首要特色是和谐,这符合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政策理念。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全面推进,但一些不稳定因素仍存在,新的矛盾也会产生。如果处理得不好,就会影响改革的进程、影响发展的速度、影响社会的稳定。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深化“枫桥经验”具有现实意义。我们应该发挥“枫桥经验”中“努力化解矛盾,就地解决问题”的基本精神,让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这样做,有利于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基层,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更加牢固地树立统筹发展的思想,推进“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掌握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精神和基本方法,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有利于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动员和依靠群众,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