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一致通过电子邮件隐私法案
人民财经网
2016-06-24 11: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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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众议院于本(2016)年4月27日一致通过电子邮件隐私法案(Email Privacy Act),规定执法单位须先取得逮捕令,才能要求科技公司交出旧邮件。
目前不清楚电邮隐私法案能否在联邦参议院过关,但众议院以419票赞成、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法案,可能让参议院承受非得通过的压力。
该项「电子邮件隐私法案」是一份已有数十年历史的法律更新版本,规定有关单位须取得逮捕令,才能拿到超过180天以上的电子邮件或其他数位通讯。
支持者表示,要让1986年的电子通讯隐私法(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Privacy Act, ECPA)合乎时代潮流,就须通过「电子邮件隐私法案」。科技公司与隐私权捍卫者表示,电子通讯隐私法是在网路兴起前立法,已不合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