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企井下岗位新增津贴
人民财经网
2015-10-23 12: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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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近年,山东省煤矿井下艰苦岗位增加三项津贴:井下津贴、班中餐补贴和夜班津贴。
其中,井下津贴分为三种情形:井下采掘工,25元—30元/工;井下辅助工:15元—20元/工;安检人员、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井下津贴标准参照井下辅助工标准执行。班中餐补贴:6元—10元/工。企业要将班中餐补贴直接用于井下作业职工的伙食,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以现金支付给职工个人。夜班津贴分为两种,前夜班8元—10元/工,后夜班10元—12元/工。
山东省劳动保障厅、发改委和财政厅规定,各煤炭企业在上述区间内确定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具体执行标准,并报同级劳动保障、发改委、财政部门备案。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政策规定,切实落实井下人员的相关待遇。
同时,企业要结合提高井下艰苦岗位津贴,适当提高井下职工的收入水平,使工资分配向井下一线职工倾斜,形成合理的井下人员与地面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