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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依法追责省管企业国资损失
人民财经网
2015-05-26 07: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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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近年,山东的国资损失责任追究将有法可依。山东省纪委与组织、国资、监察、审计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山东省省管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造成省管企业国资损失的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该办法规定,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或因重大决策失误及严重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企业领导人,将被追究责任。
企业领导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除依法依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还将采取以下方式追究责任,包括经济处理,追回奖励(包括投权、奖金、实物等),责令退还不正当经济利益,扣减绩效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