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不是干部
国企退下来的企业家却被外企视为香饽饽,这反映出对待企业家老龄化问题上的态度差异,从表象上看,外企在用人观念上采取了将企业家的生理年龄与职业生命分开的态度,而国企则沿袭了行政领域里的干部退休制度以至于制造出屡见不鲜的“59岁现象”。
而与国企的60岁退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82岁的维亚康姆CEO雷石东以及73岁的新闻集团CEO默多克,依然“奋斗在第一线”,而即便是号称“全球第一CEO”的韦尔奇也是到了66岁才退隐江湖。这些“超期服役”但却风采依然的企业家似乎也在佐证着人们对国企退休制度的质疑和反思。
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5月由国资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出台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企业负责人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企业负责人年满60岁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能够决定企业家“下课”的力量必然也能够决定他们的“上课”,因此,60岁退休这一具体规定所折射出的不仅是企业家生理年龄和职业生涯的关系问题,更是一个国有企业的企业家产生和退出机制问题。而“60岁退休”这一现象恰恰说明,我们把国有企业的企业家当成了行政干部。
把企业家混同于行政干部,从本质上看,国有企业的这种企业家任免机制的行政化倾向是政企不分的一种延续,一个深刻的判断是,这种行政力量必然会与现代企业制度发生碰撞并使之扭曲和异化,从而使公司治理结构充满行政色彩。
有识之士指出,国有企业的行政委任制会阻碍公司的制度化和决策的民主化,甚至会滋生官僚风气和家长制作风,并使企业的管理体制充满“人治”色彩,从而与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背道而驰。
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以董事会为核心,企业家的生成机制上应该由最能代表公司股东利益的董事会来决定,并且任何重大的人事变动都应该尊重资本市场和投资者的知情权,而不应是由一个大股东说了算。
在正常的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内,国有资本只是一个出资额较大的股东而已,应该尊重市场规则和制度精神,主动消灭掉自己的权力惯性,否则,政企不分还将恶化为政资不分,而现代企业制度也最终无异于是建立在沙滩之上。
值得注意的是,国资委似乎也正在谋求一种变化,几次面向全球招募企业家人才就是一个典型的表现,但外籍应征者寥寥的尴尬事实却应该引起我们的自省和深思,一个深刻的判断是,除了激励机制的因素之外,行政化的管理方式也是令人望而却步的一大因素。
由此而生的一个结论是,国有企业的改革依然没有止境,而国有资本所有者的行政化身份还在影响着甚至压抑着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和运行,对这个问题的求解,依然是国企改革的一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