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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资并购对抗外资垄断

人民财经网  2015-03-27 10:20:33 阅读:
核心提示:

  就在中国并购年会召开的当口,一个关于外资并购的消息传来:凯雷并购徐工已经获得商务部批准,目前正在等待最后的听证会。而在此之前,因为“两会”上传出的“警惕外资垄断性并购”的声音,凯雷并购徐工的举动在最后时刻而被国家发改委叫停。

  一个来自徐工内部的消息似乎可以解释商务部对这次并购放行的原因:由于凯雷在退出机制和新的接盘者等条款上作出了“有限让步”,并在原先共识的基础之上达成了令政府放心满意的条款,能够维护国家工程机械行业的利益,使得并购在理论上消除了“垄断性”的嫌疑。

  然而,对于这些杜绝“垄断性”并购的事先约定能否在并购后的实际运行中发挥支配约束作用,不少业界人士还尚存疑虑。在这次并购年会上,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名誉院长刘吉认为,现在的中国并购市场是一场混战,即使政府不会袖手旁观,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博弈也能让外资实现曲线并购。

  一个针对“垄断性”并购而产生的具有建设性的见解是,所谓的“垄断性”并购的本质只有在外资并购之后的产业布局中才能展现出来,而在并购本身的过程中则完全可以通过各种巧妙性地掩盖而在表面上消除掉这种垄断性的意图和嫌疑。

  换言之,要消除“垄断性”并购除了要在这种并购过程中睁大眼睛保持警惕之外,还应该在行业以及市场的监管上规范各种可能出现的垄断行为,而正在孕育之中的“反垄断法”应该对这种垄断的可能性进行充分考虑并最终体现在法律条款中。

  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加入WTO之后的中国,在各种国际法规和惯例的约束之下,若仅仅从并购这一路径上对于外资对中国各个行业的垄断进行有效地限制也是不现实的,因为大多数垄断都必须是在长期的谋篇布局之后而实现的,而对这种垄断的识破和发现也必须在其垄断成为既定事实之后,所以单凭外资在并购过程中展现出来的垄断动机或嫌疑是不能做出禁止规定的。

  要防止外资的垄断性并购,除了需要在未来强化行业市场监管和“反垄断法”的法律约束之外,还应该把期待的目光投放到包括民资的内资身上,以国内资本的并购来对抗、消除和制衡跨国资本并购后可能产生的垄断倾向,当然,也要避免和防止内资产生垄断的倾向性。

  针对民资长期的出路不畅以至于沦落为各种形式的炒房团、炒煤团等尴尬事实,一个基本的主张是,我们需要在政策和法律层面消除掉对于民资并购的各种不平等歧视;消除掉地方政府对于外资各种盲目不正常的顶礼膜拜;消除掉长期支配决策层头脑的那种“宁予友邦,不予家奴”的病态文化心理。

  而要做到这些,还需要政府部门认真倾听中国企业对于国内并购的愿望和期待,在政策和体制层面上扫除中国企业并购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障碍,甚至可以通过各种措施和途径形成一种鼓励性的机制,国内的并购如能有效促进,将大大增强中国企业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对抗外资的能力。

  当然,成功并购的一个必然的前提是,中国企业要充分发挥并不断提升自身在并购过程之中和之后的资源整合能力、资本驾驭能力和管理创新能力,而这正是广大中国企业需要面向自己并参照通用等外资巨头努力学习、积极进取的目标所在。

  而对于那些热衷于表面的风光而孜孜追求“跨国并购”的中国企业而言,一个提醒是,不要忘记国内市场的大本营已经处于外资虎视眈眈的觊觎之下,而只有以内为主、内外兼顾才不至于最终落得个内外失守、进退失据。显然,这个问题不是一个并购年会所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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