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泰:创新也要考虑政策导向
建立技术创新的风险分散机制
技术创新具有高风险的性质,甚至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功的技术创新可以为消费者,甚至全社会带来巨大利益,但创新失败的风险谁来承担?企业技术创新的风险分担机制影响企业重大技术创新的决策。
企业是创新决策的主体,成功的技术创新加上良好的商业运作,可以通过市场获得高利润,但他们必须为自己的创新决策承担责任;风险投资机构自主决策投资项目,承担项目风险,并在成功与失败的项目中发挥均衡风险的作用。用户不愿意承担创新的风险,但他们可以为成功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支付更高的价格。政府则处于特殊地位,在一些重要领域国家不主动承担某些技术创新的风险,就可能遭遇受制于人的更大风险,国家安全就没有保证。因此,政府应为某些公共利益大于用户自身利益的(如节能、环保)创新产品提供政策支持或财政补贴;在涉及国家安全、影响国家竞争力的某些重要领域,如军工、重大技术装备、基础性公共技术平台等,提供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特别是政府订货等,以政府资源分担部分创新风险。
分散创新风险还应该开发多种有效的工具。如风险投资、产业基金等金融工具;技术市场、二板市场、政府采购等市场工具;“有限合伙制”、关闭破产等制度安排;科技中介机构、科技园区、创新企业“孵化器”等创新服务体系;对共用技术的政府投资、对有公益效果的创新提供税收优惠等的政府支持。
国家发展政策必须与创新政策结合
如果说科技发展规划是实现创新型国家的阶梯,那么,经济发展规划中的那些新兴领域,就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工程实践机会、是重要创新产品的“市场出口”。到2020年或更长时期,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时期。快速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机会和工程实践机会。如2005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达到8.86万亿,而且还以每年约20%的速度增长。这就构成了世界各国无与伦比的投资类产品大市场。这里包括到2020年前4000万千瓦核电及风电、水电等清洁能源、替代能源项目;有1.2万公里的高速铁路及众多城市的轨道交通项目;有三网合一的新一代无线电讯网和各种数字化、智能化终端设备;有数量庞大、品种繁多的加工设备、环保设备,冶金、化工、采矿装备和大型工程机械;有每年数以百计的民用飞机和百万至千万计的汽车等。这是建设创新型国家最可贵的国家资源。这个大市场应该首先由中国企业分享,成为中国企业技术创新的大舞台。
现实的问题是,经济发展与自主创新往往脱节。管发展的部门和项目甲方关心的是速度和“一次成功”。甲方对本国企业的技术能力往往缺乏信心,不愿意接受本国企业的产品。本国企业一次次遭受歧视和挫折,失去了太多的实践机会。更重要的是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和自信。中国改革发展创造的巨大市场,其中高技术含量的部分中国企业没有分享很多,大部分都让给了外国企业,从需求上则没有给本国企业提供更多的机会。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自主技术创新的斗志磨灭了,“偷懒”了,滋生了“技术自卑”心理,甚至掉进了对外技术依赖的泥潭。从需求一方看,一些企业和项目以“全套引进”产品、技术、工艺、设备来夸耀自己的技术水平;有的企业则不惜放弃自己在技术和品牌上的积累,更愿意通过合资用上一个洋品牌。在“自不如人”、“技术自卑”心理的支配下,即便国家要求招投标,甲方也会以没有“首台首套”经历为由,将本国企业拒之于门外;或外资及有外资成分的投标者才可以加分等。在强大的跨国公司面前,实际上本国企业自主创新的市场通道从源头已经变得十分狭窄。比如,在规划中国高速铁路时,一开始就在选用德国方案、法国方案还是日本方案中做比较,本国企业根本不在考虑的范围之内。发展政策与创新政策不协调、发展与自主创新“两张皮”,表现出了一种悖论,一方面国家不断投入和鼓励提高本国技术创新能力;另一方面,不少重大创新领域、创新项目和新产品订货又往往不支持本国企业的技术实践。
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是技术追赶最有利的时期;中国是经济大国,在全球化背景下,我们有足够的国内外资源和机会,支持实现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如果我们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真的确立为国家战略的话,那么,就应该动员国家资源促进实现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必须“以科技发展规划服务于经济发展规划,经济发展规划以科技发展规划为支撑”,调整好两者关系。通过国家订货或“准国家订货”等形式,从庞大的国内需求来看,给企业创新提供市场和工程实践的机会有时比什么都重要。
现在中国正成为世界创新技术的实验场,在跨国公司母国还没有完成工程化过程的创新,例如磁悬浮轨道交通、第三代核电等都可以引进,为什么不能给中国企业的创新提供更多的拼试机会呢。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复兴的重大战略。技术创新必须以体制创新为条件,认真解决阻碍企业创新体制和政策问题。只要市场主体创新的内在动力调动起来,创新成果就将不断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