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小红:慈铭让健康保障未来
近年,由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院协会呼吁发起“为赴灾区的媒体勇士体检”的医疗行业赈灾活动中,体检行业的领军企业慈铭体检集团第一时间响应,开通了免费为赈灾记者体检专线。开通当日,便有媒体记者20人前来体检。而之前的抗震救灾活动中,慈铭组织50人医疗小分队积极参与对灾区人民进行医疗救助,并累计为灾区捐款130万元。慈铭用自己的行动自觉地承担起企业公民之责。为此,记者就企业社会责任话题采访了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总裁韩小红。
记者: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越来越受到国际、国内社会的广泛关注,出现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全球性新趋势。我国也越来越重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韩总是如何理解企业的社会责任的?
韩小红:早在德国留学期间,就听过企业社会责任的说法。当时,由于没有切身感受,以为是离我们很遥远的事情,也就没太在意。直到回国创业,才逐渐有些认识。现在看来,企业社会责任是每一个企业责无旁贷的事情,它不受企业性质、企业规模和企业发展阶段的限制,也不局限于依法纳税的单一层面,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等。同时,企业社会责任又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是做不成事的,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企业也同样是没有前途的。对于一个企业家来说仅仅是把企业做好还是不够的,还必须做好事。然而,为了做好事,首先必须做好企业。如果一个企业承担了它在经济上无力支持的社会责任,企业很快就会陷入困境。如果因此而损失了企业取得成就的能力,那就是最不负责任的。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就是把企业做好,这是企业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的前提和载体。
记者:可以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我国社会各界对企业的殷切期望和广泛要求,也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请韩总结合慈铭实际谈谈慈铭的企业责任理念。
韩小红:要说慈铭是社会责任催生出来的产物,一点都不为过。我原是解放军301医院肿瘤科医生,收治过大量癌症患者。其中绝大多数癌症发现时已达晚期,现代医学根本无力回天。但总不能见死不救吧,可治疗的结果却是人财两空,给社会和家庭造成了重大的损失。我曾寄希望于发达国家,前往德国攻读肿瘤医学博士学位,可问题仍然没能得到解决。后来我得出结论,就目前的医疗水平,对付癌症的有效措施就是将治疗前移。如果疾病能够早期发现、早期治疗,不仅可以延长生命,还可以节省大量治疗费用。于是,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我创办了国内第一家专业健康体检机构———慈铭体检中心。
之所以把企业取名为“慈铭”,其寓意就是“慈心仁术、铭记民生”。企业创建伊始,我就把“为人民健康服务”确立为企业核心价值观,把“健康体检利己、利家、利国、利民”作为企业经营理念。经过6年来的经营,慈铭体检已成长为领导中国健康产业走向的第一品牌。如果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计算方法,慈铭体检已为国家节省治疗费用30亿元人民币,企业在履行责任的同时,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同时,也实现了我多年的夙愿,让更多的生命得以延长,让更多的家庭节省了治疗费用,让国家节省了大量医疗资源。
记者:履行社会责任的内涵、方式和方法也有待规范,各个国际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各有侧重。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必要结合我国国情和企业实际,体现出自己的特色。结合这次“5·12”四川地震和企业震灾行动,韩总是如何看待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
韩小红:对于我国的企业和企业家而言,企业的社会责任还是一个新的课题。尽管目前企业社会责任还没有一个标准的概念,不同的企业和企业家对其内涵也有不同的理解,但总体上来讲,社会对于强化企业公民意识的呼声正一浪高过一浪,特别是这次“5·12”四川地震,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尤其是慈善捐赠行为推到一个新的高度。从企业震灾情况来看,我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现状并不乐观,突出表现在中小企业与大公司在企业公民建设上存在的差距还是比较大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还处于比较低的水平,社会对企业责任的衡量标准也不规范。这里有发展的问题,更多是理念的问题。
记者: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理解和支持。为更好地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原则、内容和依据应作哪些完善?
韩小红: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原则上要处理好承担社会责任与促进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强化企业公民意识,通过承担社会责任来提升企业自身的形象,增加无形资产。就我国目前企业发展水平来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应放在发展经济上,企业只要能够促进经济发展,能给社会提供产品、就业、税收就实现了社会对企业的基本期望,就算承担了社会责任。在此基础上,企业应关心教育、公共健康、就业福利、环境保护、节约和爱护资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慈善事业。目前,社会对企业的期望越来越高,政府对企业的职能定位也存在错位现象。企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是必须的,但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应有个限度。为此,政府应大力推进企业公民法制进程,建立健全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不能完全依靠企业家个人觉悟和境界。同时,要做好企业公民宣传工作,把国际上先进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及惯例传达给社会,从而影响企业及企业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