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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错在哪 国家治理市场理念变了

人民财经网  2015-02-01 11:41:22 阅读:
核心提示:

  这次淘宝——工商总局的论战有点像关公战秦琼的感觉。工商总局提出问题,淘宝并没有正面回应,而是采取迂回、错位战术,比较狡猾。有问题不怕,就怕你说东来他说西。阿里的回应五处不合乎逻辑,这种打法很聪明但不智慧,真的有失网络老大的水准!个人判断是思维惯性、判断失误和企业不成熟。

  【财经网记者 陈君】这两天互联网上出大事了,淘宝小二叫板国家工商总局,一个企业和国家主管部委直接厮杀,应该是史上第一次。

  事情相关经过大致如下:

  1月23日,工商总局抽检购物网站:淘宝网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

  1月27日,80后淘宝小二致信工商总局市场司司长:抽检程序存疑。

  1月28日上午,工商总局发布白皮书: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存5大问题。

  1月28日下午,淘宝回应工商总局:正式投诉网监司司长刘红亮。

  1月28日晚,白皮书被工商总局悄然撤下。

  1月29日上午,工商总局回应淘宝投诉:暂未收到投诉流程。淘宝回应,正在准备材料。

  财经网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的学者王雪峰,他对实体商品交易市场和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情况都比较了解。

  工商总局意在强化网络市场监管,促进网络平台依规履责

  记者:您如何理解工商总局这次的行动?他们是基于什么样的出发点?

  王雪峰:从大背景来说,市场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已经由补充性、基础性地位提升为决定性地位。伴随市场地位的提升,我国市场结构也日益复杂,表现形式也日益多样化和高科技化。特别是近10多年来,网络交易市场迅猛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市场形成和演进的动力基础和国内外规范市场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的实践经验,我国网络市场到了强化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发展阶段。

  从大态势和要求来看,我国经济正在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速在减速换挡,经济结构在加速调整,增长动力正在由投资、出口向创新和消费转变。“新常态”下的发展模式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和政府的调控职能。市场决定作用的有效发挥就需要规范、诚信,安全、高效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也需要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强力的监管执法队伍,创新监管手段、维护市场秩序。

  国家工商总局作为我国法定的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市场主体、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环境是其法定的职责。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方面,近年来,工商系统改革的力度较大,步子较快,无论是企业注册制改革还是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都是在放宽准入、降低门槛的举措,都是释放由准入监管向后续行为监管的政策信号。准入放宽必然阶段性引起鱼龙混杂的局面,

  在此背景下,工商总局如想更好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规范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履行2008年国务院“三定”方案的职责(编者注:“三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以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就需要以市场主体的诚信为重要抓手,理清政府和市场平台企业的职责权限,促使企业平台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鉴于此,我们认为,这次工商总局“定向监测”和向社会公示监测结果行为应该是对网络市场监管的一次创新和尝试,并可能会成为以后市场监管的常态举措。

  在平台企业层面,不管是实体市场的举办主体企业还是网络市场的平台企业(比如淘宝),他们掌握着大量的经营主体数据,对入场或上线商户情况的了解比政府更清楚,对平台内经营主体的行为具有较强的掌控能力;因而,平台企业具有配合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场内经营商户的职责、义务和能力。这一次淘宝回应说希望工商总局入场监管,显然这是推责行为,该管的要管起来,该负的责任负起来,才是真正负责任的企业行为,推责给政府有失担当。再者,驻场监管是我国市场发展不成熟的产物,目前,在工商监管体制上已经取消了这种“替企业履责”的监管方式,职责边界清晰、依法监管、依法履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监管的必然要求。市场举办方和平台企业以后要逐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能力,不要再延续过去把责任推给政府,依赖政府管理的模式,这才是企业长大成熟的标志,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总之,无论你是一个经营户还是一个平台举办方或者管理方,都应该履责守法,才有资格享有市场经济和法律赋予你的权力,都应该跟政府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对政府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相关方应该积极正面回应,与政府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这次淘宝的反映有些让人失望,显得有些任性自大,有失网络市场老大的风范;与国家监管市场、强化网络市场监管、改善网络市场经营和消费环境的导向不符。这叫小聪明,不是大智慧,应引以为鉴。

  淘宝卖了假货应该认错改正 对抗表态有失风范

  记者:您认为官方思维在改变,企业没有跟上,是因为能力问题、思维问题还是双方交流出了问题?

  王雪峰:个人判断是思维惯性、判断失误和企业不成熟。所谓思维惯性指的是过去在政府和市场关系模糊以及政府市场监管和市场体系都不成熟的情况下,企业通过做做政府公关或者动用媒体闹一闹,政府可能会做出让步的思维。所谓判断失误是指政府已经明确提出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已经决定越位的退出、错位的纠正、缺位的补上的执政和监管理念,企业对该精神可能还没有吃透。所谓企业不成熟是指很多企业还处于利益导向阶段,缺乏市场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缺乏守法和履责意愿。长久以来,在政府和市场边界不清的历史背景下,形成了依赖政府政策、依赖政府支持的习惯,形成了企业盈利,政府担责的经营模式。在新常态下,政府的执政思路和治理市场的理念变了,企业经营者的思路还没有调整到位,还想延续过去的方式,这跟国家的导向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是不符合的。过去能姑息,犯点小错,觉得你还小,家长容忍你,现在互联网有十多年的发展了,有些规矩得让你懂。规模那么大,已经不是一个小企业了,还不懂规矩应该受到惩罚了。

  工商总局这次开始把抽查的结果公示,是在有意识的创新市场监管,通过信息公示发挥市场自身的奖优罚劣的调节作用,发挥“让守信者收益,让失信者受惩”的机制。这都是国家依法监管市场信号,也将是以后国家市场监管方式的新常态,因而守法经营市场会给他奖励的,消费者也会用脚投票的。淘宝网作为网络市场的老大,在适应国家市场监管理念方面应该率先垂范,带头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净化网络市场环境,改善网络市场秩序;但是,淘宝网的这次反应大失水准,有失网络市场老大的风范,让人很出以外,深感错愕和不解,因为只有良好的网络市场环境才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才是网络市场发展的方向,才不会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记者:劣币驱逐良币这个现象是否一定存在呢?在市场上买东西都会有好的,有不好的,网上买东西有退货的流程,买到假货可以退货。消费者在淘宝上买东西有一定的心里预期,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和辨别能力。

  王雪峰:劣币驱逐良币问题在不规范、不成熟的市场环境里一定存在,并且危害很大,因为它不但不利于诚信守法经营者,也不利于创新,也不利于消费者,长期来看受害的最终是消费者。针对你提到的消费者心理预期和辨别能力以及承受能力问题,不可否认,存在一类消费能力有限,但又期望消费高档、品牌消费的消费者,他们是非正品的消费者群体,也是非正品之所以存在的理由。但这不是非正品合法存在的理由,因为非正品伤害的是大部分消费者的利益,搅乱的是整个市场秩序,破坏的是整个市场环境,因而一直是国家依法打击的对象。另外,即使退一万步来讲,市场中的信息永远是不对称的,即使是网络市场能够部分地降低信息不对称,促进信息透明,但消费者掌握的信息不会有商家掌握的信息多,所以,这个领域的监管部门,不管工商部门还是质检部门,他们是在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保护市场中处于弱势的消费者的利益。

  记者:按照淘宝的回应,工商总局网络司这次抽检了92批次商品,某电商只抽查了1件,得出正品率为0的结论,另外一家抽查3件,得出正品率100%的结论。而且将淘宝和自营的B2C商家放在一个纬度比较,这个合乎规定吗?

  王雪峰:首先,市场的本质就是交易,无论采取哪种模式,市场的本质不变,这就要求进入市场就要统一遵守交易规则。其次,政府监管市场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一致的,不可能因为市场经营的模式差异而厚此薄彼。再者,对于执法者来说,怀疑哪里有问题,就可以针对性的抽查,工商部门这次定向检测和向社会公示监测结果,从法律法规赋予他的职能上来讲,应该问题没有。对于被监测的企业来讲,应该针对工商总局提出的问题做出正面回应,进行积极整改,而不是推三阻四,大叫委屈,甚至对执法领导进行人身攻击。我个人觉得,政府监管部门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企业就应该反省自查;既然做错事了,就不要叫委屈,销售假货承认了改正就行,有错发现了还不改,就是一个坏孩子了。卖假货还理直气壮就有些过分了吧?

  整顿、维护市场秩序是工商总局的法定职责,抽检、公示是工商部门履责的基本手段。对于政府来讲,有一个告知的职能,信息公开,政府掌握了情况不告诉大家,那是政府失职;通过公示告诉你了,你还这样做,商家就要承担后果,消费者也要自己承担后果。

  阿里的回应五处不合乎逻辑

  记者:您看了阿里的回应了吗?如何评价?

  王雪峰:淘宝就相当于实体市场低级形态的集贸市场,上世纪90年代中期,集贸市场也是假冒伪劣产品横行,国家集中治理后有所好转。网络市场从2003年开始到现在已经经过了十多年的发展了,不能老不成熟。无论是从政府的职能角度,还是从网络市场的发展阶段来看,网络市场都需要规范治理了。政府的最终目的就是想给消费者一个比较好的、安全的网络消费环境,保护大多数网络消费者的利益。

  阿里回应有很多站不住脚的地方:

  一、阿里回应承认有假货,给的理由是“假货是经济发展的毒瘤,尤其当人均收入在4000-6000美金的时候,全球的国家都会因为结构失衡,信用缺失,面临假货这样结构性难题。……淘宝也是假货这个阶段性问题的受害者”。既然你是受害者,作为一个平台为何不治理?国家现在发出这个信号了,你应该积极响应,跟政府一块合力打假,净化市场,提升自身的环境和市场秩序,改变自身的形象。

  二、阿里指出假货不是渠道问题,说是生产商的问题,说是假货的货源问题——“对假货的打击,淘宝做了大量工作,但同时,我们也发现,我们根本不能凭借一己之力去真正解决线上线下共生的假货问题,还需要有更多的执法部门与我们一起,从根子上拔掉众多制假的毒瘤;”货源这个问题不是淘宝能解决的,没有销售就没有生产,在流通渠道掐死,只要是假货在平台上不能卖、卖不出去,那还会生产吗?这是阿里声明里第二个不成立的地方。

  三,“我们理解监管追赶创新的难度,但我们希望监管能够看到数百万年轻人的艰难创业、尝试和创新。”不能说创造了就业、做出了贡献政府就不能管你,就不该管你,因为你应该做得更好、更负责任才是正道。显然,淘宝的回应逻辑也不成立。

  四,“一个超过十亿件商品的新经济平台需要的服务是传统的交易市场完全无法比拟的,这对今天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需要监管部门提升对不同类型的新经济平台的服务水平和能力。这方面我们热切期盼监管部门入驻淘宝,并愿意全力配合;”商品品种多,监管难,并不意味着有问题不处理,难能可贵,做了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消费者的认可。

  五,总局网络监管司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对着部门来交流,淘宝回应为何针对市场司司长个人?有个人攻击的意思了,这是在转移矛盾,低劣下作、让人不齿的行为。我们不知道阿里和刘红亮司长之间有没有个人恩怨,有个人恩怨也得就事论事。这一次淘宝反应非常强烈,但是并不高明,太任性了,有钱任性也得任性的对啊!刘红亮司长领导的市场司是代表国家在执法,淘宝的回应避重就轻、针对个人,打错对象了,有不敢跟国家抗衡而拿刘司长做靶子的嫌疑。如果这次淘宝如愿以偿,把刘司长轰下台,就意味着以后谁也无法、也不敢监管淘宝市场了!市场经济的推动者反而成了市场秩序规范的阻挠者的行为还真让人一时无法理解!整体来看,这次淘宝——工商总局的论战有点像关公战秦琼的感觉。工商总局提出问题,淘宝并没有正面回应,而是采取迂回、错位战术,比较狡猾。有问题不怕,就怕你说东来他说西。这种打法很聪明但不智慧,真的有失网络老大的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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